|
买下一份分时度假产品,非但没能按约享受世界各地的旅游风光,反而诉讼缠身(本报曾作报道)。马先生怎么也想不到,跟分时度假公司讨一个说法竟如此困难重重。昨天,徐汇区法院出具裁定书,驳回了他的起诉,理由是根据他和分时度假公司签订的合约书,双方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由度假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这意味着,马先生要解决这场争议,还得跑到海南去解决。马先生已决定准备上诉。记者了解到,在国内,像马先生一样陷入分时度假迷局的消费者不少。
去年3月初,上海某分时度假公司向马先生和他的妻子推销海南某分时度假产品,承诺不但可以高价出租,出租一个度假周至少可赚1万元,并称该产品在一家国际著名公司挂牌价为98000元,还可以交换邮轮度假。马先生当场与上海某分时度假公司签订了海南某度假村有限公司“贵宾会籍度假权益承购合约书”,花46000元买下了该产品。
回家后,马先生觉得不太对劲,因为他发现销售员现场承诺的许多优惠没有在合约书中体现。双方开始发生争议。不久前,马先生将上海某分时度假公司和海南某度假村公司告进徐汇区法院,要求撤销合同,并退一赔一总计92000元。 今年11月5日,徐汇区法院出具裁定书,认为原告马先生和他的妻子签订的合约书明确约定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由被告海南某度假村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上海某分时度假公司据此向徐汇区法院提出管辖异议,认为法院没有管辖权,本案应通过仲裁解决。经查,海口仲裁委员会是海南省唯一一家仲裁机构,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合约中所约定的仲裁条款有效,两原告的起诉不属于法院管辖。法院于是驳回马先生夫妇的起诉。
马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一脸无奈地说:“海南某度假村公司在签订合约书时,其实早已埋下伏笔,设了这一条约定。”
事实上,近年来,身陷分时度假迷局的并不仅仅马先生一人。从2001年开始,杭州有几十名消费者受骗陷入一个冠名“分时度假”的消费迷局。他们发现分时度假合同有“问题”之后,和一家分时度假公司对簿公堂,但他们发现这家公司所在的青岛崂山区为法院管辖地,也就是说,打这场官司必须远赴青岛。
之后,消费者王女士向青岛市崂山区法院起诉,要求解除这份合同,返还已付款项并赔偿损失。但法院终审认为,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应以合同中的约定为准”,不支持王女士的诉请。
上海市嘉创润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春杰提醒消费者,购买分时度假,了解合同最重要。综合不少案例,分时度假公司出具的格式合同中基本上都有免除销售者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郑律师认为,消费者在签订分时度假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比较合同内容与销售方的口头承诺有哪些出入,对于有疑问的内容一定要追究到底,防止被合同套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