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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户籍旅客今起可在两机场申办“临时身份证”
2007年12月27日 13:33
从现在起,从上海浦东和虹桥机场出发乘坐国内航班的外省市户籍旅客,无须再经过烦琐的流程,在位于两场候机楼内的机场派出所内就可直接申办《乘坐民航飞机临时身份证明》了。记者昨天从机场集团方面获悉,机场公安分局每天6:00到22:00,不间断办理“临时身份证”服务,为旅客提供更多方便。
记者获悉,外省市户籍旅客可直接在位于两机场候机楼内的机场派出所申办《乘坐民航飞机临时身份证明》,是机场公安分局推出的便民新举措。据介绍,根据有关规定,上海两场地区“临时身份证明”的受理工作,原先一直由位于两场工作区内的上海机场公安分局空防处证件受理窗口承担。随着浦东、虹桥两场申办临乘的旅客数不断增加,为节约旅客办手续的时间和精力,根据民航总局有关精神,在确保空防安全前提下,上海机场公安分局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临乘”办理标准、流程和规范,并将办理地点由远离两场候机楼的机场工作区迁至两场候机楼内,最大限度地为进出上海机场的旅客提供方便。
据介绍,需要申办的旅客可以到位于浦东机场候机楼出发层近8号门的候机楼派出所和虹桥机场候机楼到达层近4号门的候机楼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机场公安每天接受办理时间则为6:00至22:00。
相关链接如何申办“临时身份证”
办理范围
根据有关规定和管辖分工,《乘坐民航飞机临时身份证明》主要受理的对象是由上海出发乘坐国内航班的外省市户籍旅客。
上海市户籍的旅客,则需要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后乘机。
而在安检中被发现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或使用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的旅客、外籍和港澳台地区的旅客、非申办旅客本人、根据申办人提供的材料经公安网络查实不符的或无法证实是旅客本人的、无法通过公安网络查询的旅客,都无法办理此业务。
办理材料
具备下列材料之一者,可以申办《乘坐民航飞机临时身份证明》:
1、旅客的过期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
2、旅客的户口簿原件;
3、旅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4、国内机场公安机关6个月内为旅客出具的完整的《乘坐民航飞机临时身份证明》原件;
5、旅客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或者传真件。
办理时间
符合办理条件并带齐办理材料的旅客,可以在浦东机场候机楼派出所(近出发层8号门对面)、虹桥机场候机楼派出所(近到达层4号门)申请办理,办理时间为6:00——22:00。
浦东机场候机楼派出所联系电话为021—68345692,传真:021—68345653;虹桥机场派出所联系电话为021—51144180,传真为021—62695682。
来源:
上海法治报
作者:
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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