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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大力开展第五个“平安山东”
法制宣传月活动
根据省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平安山东第五个集中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市结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际,广泛开展了以“平安青岛”建设法制宣传为主要内容,以奥运法律法规宣传为特色的法制宣传系列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级领导重视,平安创建活动开展扎实有序
在“平安青岛”法制宣传系列活动中,市普法办公室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平安建设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按照省普法办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平安创建工作实际,尤其是针对2008年奥帆赛临近,大赛安保措施任务繁重的实际情况,对“平安青岛”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进行了认真部署,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均制定了具体活动方案。自4月份开始,全市拉开了平安创建法制宣传活动的序幕。据统计,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全市共举办大型集中宣传500多场次,展出法制宣传教育图板2500多块,出动各种法制宣传车400多台次,悬挂大型彩色条幅3000多条,发放各种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0多万份。在活动中,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区、市,市直部门分管领导分别以不同的形式参加了多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市普法办公室对活动情况进行了巡视和督察,整个活动情况开展的扎实有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突出宣传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在平安创建活动中,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紧密联系当前工作实际,结合人民群众关注实际问题,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工作的针对性。
一是突出奥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为了加强奥帆赛法制宣传教育,为奥帆赛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在宣传月期间,市普法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2008迎办奥帆赛法制宣传教育的通知》,并于4月3日在市南区召开了奥运法律宣传暨“法律六进”现场会,将奥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与“平安青岛”建设和“法律六进”密切结合起来,在全市掀起了奥帆赛法制宣传教育的热潮。市南区作为奥帆赛举办地,高度重视奥帆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积极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活动的同时,近期,向社会招募了6000名普法宣传志愿者,组建了机关、社区、新市民等10个不同类型的普法宣传队,建立了100个固定和流动普法宣传站点,在奥帆赛周边在繁华地段,建立了三条奥运普法特色街,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市北区在平安创建宣传月活动中,开展了“展人文奥运风采,创‘法治市北’品牌法制宣传月活动”,多次在台东三路步行街举办了大型迎奥运法制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展示法律宣传牌、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奥运法律知识和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即墨市在活动期间,开展了“奥运法律知识进景区”活动。与旅游重点景区、重点镇村以及民俗旅游接待户签订《诚信旅游公约》,组织青年志愿者在全市十个景区(点)出入口向游客发放奥运知识宣传单、资料,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
二是突出“平安青岛”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在平安建设宣传活动中,我市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安全等问题,加强了对《刑法》、《治安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尤其是加强了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广造声势,增强法律的威慑力。各区市在平安建设活动中,多次组织法官、律师、检察官及法制宣传志愿者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积极为基层提供法律咨询、协助调解民间纠纷,引导村居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培养居民依法办事的能力。李沧区借助“法律六进”形式,积极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教育活动。4月18日组织召开了全区“法律进社区”经验交流暨“民主法治社区”表彰会,会上由兴华路街道办事处和李家上流社区等三个社区,介绍了开展“法律进社区”及民主法治社区创建的经验和做法。会议要求全区将以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法律六进”工作的开展。市卫生局在宣传活动中,广泛开展了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各种宣传资料,提供医疗咨询,深受群众的拥护。
三是认真组织了“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平安山东建设”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市普法办及时下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参加“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平安山东建设”法律知识竞赛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省普法办公室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各单位工作人员踊跃答题,共填写竞赛答题卡60000多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省普法办公室。
三、宣传形式多样,提高宣传教育实效性
今年平安创建活动主要有三特点:一是宣传形式上呈现多样性。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在积极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法制宣传一条街等传统宣传形式基础上,充分发挥了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现代媒体的优势,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效果。青岛电视台、青岛日报等多家媒体及有关区市电台、电视台均对活动情况进行了宣传报道。二是宣传内容新颖活泼。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的同时,还突出区域、行业、单位特点,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富有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李沧区在“梅花节”之际,在“青岛梅园”以“花”为“媒”搭建平台,积极开展各种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市北区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以电子科技、商贸休闲、啤酒餐饮、婚纱摄影、花鸟鱼石等商业特色街为背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收到较好的效果。三是贴近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实际。在平安建设法制宣传活动期间,我市各级法律援助部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结合人民群众生活、工作中关注的实际问题开展各种法律咨询,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受到人民群众普遍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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