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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开展学习《监督法》活动 徐国信副书记提出三点要求
2008年6月18日 10:47
6月16日晚,温州市龙湾区组织开展区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区委徐国信副书记对参加学习的同志提三点要求: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充分认识《监督法》实施的重要意义,确保《监督法》在我区得到正确贯彻施行;二是“一府两院”要进一步增强对人大负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观念,严格执行《监督法》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三是区人大常委会要带头贯彻实施《监督法》,加强和规范监督工作,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选择关系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认真开展工作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为“平安龙湾”、“法治龙湾”、“和谐龙湾”建设作出应有的努力。区人大胡志升副主任从《监督法》的立法过程与意义、立法思想和原则、监督的内容与形式等三个方面,结合实际例子,进行了深入、生动的讲解。区委理论中心组全体成员,区属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副科以上干部;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镇长(办事处主任),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共160余人参加学习。(龙湾区普法办胡继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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