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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意见》 明确五项制度 支持法院执行工作
2008年6月18日 11:12
 

白山市委政法委出台《意见》

明确五项制度支持法院执行工作

  

  为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减少和杜绝地方、部门保护或干扰执行活动的现象,解决涉及政府机关、政法部门、国有企业、改制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的执行案件,近日,白山市委政法委下发《关于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执行工作的五项制度。

  《意见》对白山两级党委政法委、市直政法各部门提出明确要求:一要进一步落实执行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和完善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及联席会议制度,排查和清理阻碍人民法院执行的地方性规定和文件,帮助解决执行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查处党政部门、领导干部非法干预执行的违法违纪行为,重点协助督办受地方或部门非法干预,涉及政府机关、部队、政法机关、国有企业,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建筑领域工程款和申请人为特困群体等执行案件。二要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的协调配合机制。金融、房地产、工商行政管理、车辆管理、税务以及其他各相关部门积极协助配合法院执行,切实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法院、财政、民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尽快建立特困群体执行救助专项资金制度。三要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的管理制度,完善中级法院统一管理、统一协调本辖区执行工作的管理体制,加大执行和解力度,力求案结事了。制定执行工作考核办法,尽快建立既有利于提高执行率又符合执行工作规律的考评制度。四要进一步加强对执行活动的监督,首先是加强人民法院的内部监督,既强化审执分立,又强化审执配合,形成分工明确、相互监督、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其次是检察机关要及时查处执行工作中的职务犯罪,实现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有效监督。再次是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执行不公、违法执行等问题,可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等措施。五要进一步落实执行工作的保障措施。建立和完善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相适应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建立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金融、工商、税务、房地产、工程招投标、车辆管理、出入境管理等部门努积极配合,尽快协助人民法院建立执行信息平台。对执行工作所需经费和装备给予重点保障,创造条件为执行人员投保。

 

 

 来源:白山市委政法委   作者:刘士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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