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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节后,在县实验中学就读的童雨(化名)与母亲来到灌南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向中心的叔叔汇报期中考试的学习情况,并再次感谢叔叔们对他的关心和帮助,为他圆了上学梦。2005年小雨的父母离婚后,一直跟随母亲生活。07年夏天,小雨考取了县实验中学,可是面对6千多元的学费,下岗在家的母亲无能为力,而父亲虽月收入3000余元却以各种理由搪塞。眼看将要面临失学的小雨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拨通了县司法局“12348”法律热线。
灌南县法律援助中心在了解情况后,当即指派专职律师对其无偿实施法律援助,历经一审、二审,最终连云港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小雨的父亲给付教育费6890元,小雨又和同龄儿童一样正常上学了。
今年以来,灌南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本着“有求必应,应援尽援”的工作思路,把弱势群体,特别是妇女儿童的法律援助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为此,中心进一步完善了针对保障弱势群体权益的农民维权接待室、建立妇女儿童维权站、完善12348法律服务热线、强化跨省维权大篷车载体建设,并在全县创新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度,由受援人根据自己的案件特点,选择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为自己实施法律援助服务,真正做到使群众不花钱得实惠。
截至目前,该县共接听各类法律援助热线1500余人次,维权接待室接待来人来访1100余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85件,占全年任务的92%,案件登记数、完成率均位居全省第一,累计为受援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约40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