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其他各地来稿
三措将党风廉政建抓牢抓实
2008年7月18日 13:10
 

  今年以来,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检察院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该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指定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该制度的落实。

  一是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了检察长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班子成员和科、室、局、队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

  二是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干警廉政档案制度。为全院干警建立了廉政档案,将干警拒吃请、拒礼、拒贿及受表彰、违纪等情况及时记入廉政档案,同时建立和完善干警廉政、执法、荣誉三位一体考核机制,成为干警考评、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促进了干警规范执法。该做法被省院《检察信息快报》登载。

  三是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检风检纪督查规定》等工作规定,成立了案件质量督察室,检风检纪督察室,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了10位检风检纪监督员和4位特约检察员,聘请了6位干警家属担任廉政监督员,加大对干警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及8小时以外的监督。

 

 

 来源: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检察院  选稿:徐芝  作者:辛锦棠
Copyright 2007 Eastlaw All Rights Reserved. 东方法治版权所有
安徽省依法治省办、福建省法宣办、江苏省司法厅、江西省法宣办、山东省普法办、
上海市法宣办、浙江省普法办 联合主办 东方新闻网 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