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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防止和杜绝干警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促进院风进一步改善,江西省南丰县检察院今年以来采取了六项举措规范干警行为。
一是编撰《南丰县人民检察院规章制度汇编》,并发给每个科室和院领导。该规章规章制度汇编收集了该院现行的所有规章制度61项,使干警进一步熟悉了规范,增强了免疫能力。
二是实行收缴罚没款“双把关”制度。以前该院实行的是仅由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把关制度,今年以来,该院规定,除了继续由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把关以外,还要由分管领导或检察长签字把关。该项规定,强化了对收缴罚没款工作的监管。
三是严格食堂用餐报批管理。各部门拟在该院食堂用餐的,必须事先经分管领导或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填写用餐申请单交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用餐后由该部门用餐人员在用餐菜单上签字确认。院里拟在食堂用餐的,须事先经检察长批准,也可由分管财务的院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后由办公室填写用餐申请单,并在用餐菜单上签字确认。
四是实行干警廉政档案制。廉政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干警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业务部门办案安全责任状以及干警廉洁自律卡、被违法违纪查处等情况。廉政档案制的实行增强了干警依法执法的透明度,确保了廉政建设健康发展。
五是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定期汇报制度》。由检察长听取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汇报,班子成员听取所分管部门负责人的汇报,从而强化了各级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
上述举措的实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该院院风得到进一步改善,遵纪守法的多了,违纪违法的少了;勤俭节约的多了,铺张浪费的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