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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林林:岂能培训老板规避劳动合同法
2008年1月14日 14:28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不少培训机构已在等候企业老总及人力资源经理上门求学。
但这类培训,并未把重点放在如何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上,而是替资方着想、为老板解忧,强调授以规避该法条文的高难度技巧。
所谓“技巧”包括:如何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续签、辞退违纪及未违纪员工方略,怎样应对工会组织成立、集体合同谈判策略,以及如何最大限度地应用人事外包及劳务派遣权利,等等。据说,不少“培训大师”,除了身为劳动法专家外,还有打劳资官司的实战经验。
《劳动合同法》用法律手段对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进行调整,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而使劳动关系双方达到实质上的平等与和谐。
培训机构怎能为了牟取经济利益,公开教人如何挖空心思与《劳动合同法》较劲呢?尤其是那些体制内的劳动法专家,为高价“讲课费”所惑,居然吃里扒外,四处跑场,哪里还有半点良知与气节可言?
来源:
上海法治报
选稿:
徐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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