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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应成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摇篮
2008年1月24日 13:27
 

  任何社会只要有人就存在利益冲突。而解决社会上存在的利益冲突,又要求有人出来担当公断者的角色。笔者认为,公断者应该维护整个社会的秩序并代表着公平正义。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尤其是当今,一个开放的、自由的市场经济社会,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必须由一个独立的享有公共权力的公断机构,依照公正的程序来解决,我们把这个公断机构叫做法院。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甚至公民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各种纠纷,只有依照法院的裁判才能得以终局性解决。法治观念的逐步深入人心,进入法院的案件的逐年增加,司法审判已经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稳定极为重要的手段。如果作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系统出现问题,那么党的十七大所提出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就成了一句空话。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司法主体的法院应该成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摇篮。

  法院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应全面提升法官队伍的素质。毕竟社会公断者的群体是法院里的法官。法官本身应是遵守法律的表率,法官的所有活动都必须有身份意识,法官在职务行为或活动之外的所有公开行为以及活动,都必须时刻意识到自己作为法官的特殊身份。法官应以服从法律、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信念和方向来履行自己的社会职责。同时也意味着法官个人的道德品行和行为操守符合作为社会公断者所具必的条件。社会各个阶层的群众都会自然而然地通过每一个法官的言行举止来观察体会法律的严谨与尊严,同时了解法院是否严肃、是否值得自己去尊重。
  法院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应培养法官队伍的职业道德情操。法官在一个法治国家中的地位是极为重要的。从世界范围内的历史和现实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凡是法治国家,法官对维护社会秩序都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法官在司法过程中必须超脱于任何他人利益冲突,因为他们是法律实现即司法的直接行为人,当他们的行为作用于当事人时,当事人就能感受到法官的公正性、法院的公正性、甚至法律的公正性。司法实践中当事人认为司法不公和法院形象不佳,其原因往往是法官缺乏职业道德情操所导致的。因此,每一个想成为法官的人,首先必须要明白法官是一个什么职业?法官应该做什么?笔者认为法官是维护宪法,服从法律,司法过程中体现并维护公平正义的法院使者。这样人民群众才会相信法院的公正性,也乐意把自己的权利义务交给法院裁决。

  法院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应建立并完善自己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司法公正的内容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如果说实体公正可能具有一定程度的相对性,那么程序公正则具有确定性的特点,亦即程序公正是看得见的正义。人民群众往往通过看得见的正义来了解法院的公正性,这就要求法院完善自己的管理机制来约束法官的行为,规范系统内部司法流程,提高司法效率,让人民群众满意。在自身完善的同时建立一种监督机制。法院在确保司法独立的前提下,不仅应该接受党的领导和对人大负责,还应该接受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社会舆论、甚至公民个人的监督。通过监督促进法院司法公平正义,使法院每审理一个案件,都成为公平正义之星火,进而促进整个社会公平正义。

  法院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应坚持司法独立。司法独立是法治国家一个必不可少的主要标志,对于司法独立的价值与现实意义,我们不应局限于从司法制度本身去思考,而应从更广阔的视野,即从社会主义法治的大环境去探索。司法独立的原则和制度是法治十分重要的内容和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为了增进司法的独立和公正,在法院组织体系、人事体制等方面逐步使地方法院与地方政府发生脱离,摆脱地方保护主义的束缚及其他体制方面的障碍,真正意义确保司法独立。只有实现真正的司法独立,法院在司法过程中才能作为公断者,公平、公正审理案件,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成为公平正义的摇篮。但说到底司法公正、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来源: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易青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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