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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溪县检察院 反腐倡廉建设做到“三个结合”
2008年5月14日 11:20
 

  今年以来,江西省金溪县检察院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着眼全局,统筹谋划,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做到检察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立党为公、执法为民为目标,积极开展检察职业教育。同时,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以及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使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的观念在各个检察人员心中牢牢扎根。

  二是做到制度规范与制度执行相结合。对现有的制度进行梳理,该完善的完善,该细化的细化,该废止的废止,建立一系列制度规范体系。同时,又高度重视制度执行,做到不以资历深而姑息,不以职位高而免责,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严格制度的执行。

  三是做到惩治与预防相结合。惩治与预防是反腐倡廉建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该院党组把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的各项工作,坚持惩治与预防并重。

  

  

 

 来源: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检察院  选稿:徐芝  作者:周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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