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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表兄妹结婚急煞父母 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2008年7月7日 10:04
 

  表兄妹背着家人登记结婚,家人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只得向法院申请宣告二人婚姻关系无效。近日,山东平阴法院确认二人的婚姻无效。

  宋某与董某是亲姑表兄妹,自幼关系很好,随着二人年龄的增大,两人竟然要白头携老。双方家人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很是惊慌,急忙劝阻,但二人离家去外地打工,并于2006年11月领取了结婚证。双方家人得知后展开一轮轮的瓦解攻势,但二人干脆避而不见,无奈之下男方宋某的父母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宣告二人的婚姻关系无效。

  我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而宋某与董某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其登记结婚违背了婚姻法的禁止性规定。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第(二)项明确规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关系无效。虽然宋某和董某经传唤拒绝到庭参加诉讼,但法院经查确认事情属实,遂宣告宋某与董某婚姻关系无效。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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