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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零时至24时,山东省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此次整治的范围主要集中在泰安境内的京福、京沪、泰莱、莱新、济菏高速公路。整治的重点是超员超载、超速(低速)行驶、疲劳驾驶、大货车长时间占用最左侧车道行驶、违法侵占应急车道、故障车辆不按规定停放并设置警告标志、不规定时速分道行驶、违法超车、客车在高速公路违法上下乘客、危化品车辆违法运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行动期间,泰安交警在辖区内高速公路各服务区、收费站出入口设置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采取轮班方式,坚持24小时执勤,对过往营运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大型货车等重点车辆严格盘查,发现严重违法行为,不消除违法状态一律禁行。
为确保警力充足,行动日当天,泰安交警支队从城区直属一、二、三、四大队各抽调1台警车3名民警,由中队长带队配属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开展行动,加大巡查密度。所有警车上路执勤全部开启警灯,遇到违法占道行驶、侵占应急车道的违法车辆,巡逻民警通过喊话方式对其进行警示;对在行车道或应急车道(路肩)停放车辆的,及时联络路政部门将其拖移到安全地带;对违法超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路肩)行驶以及客车在高速公路违法上下乘客等违法行为,利用录像、照相等技术手段,收集固定证据,依托服务区、收费站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利用现有的测速设备,加大对超速违法的查处力度,对超速50%以上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达不到高速公路最低限速的,取证处罚后,责令违法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对营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的,及时将有关信息抄告交通运管部门。
为营造强大的整治氛围,泰安交警支队积极协调高速公路管理和经营单位,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以及电子显示屏、交通诱导牌等设施和场所,制作、悬挂“大货车靠右道行驶”、“严禁大货车占用左侧车道”、“禁止侵占应急车道”、“最左侧车道车速不得低于110公里”、“高速公路行车最低车速60公里”等醒目的宣传标语,并在收费站口发放宣传品和警示卡。在服务区和收费站口摆放宣传挂图和展板,宣传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
据统计,行动日当天,泰安交警共出动警力140余人次,警车76台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20余起,有效维护了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
另据了解,泰安交警高速公路集中整治将一直持续到7月底,期间将不定时开展类似的统一行动,对高速公路交通秩序形成严管态势,为北京奥运火炬在泰安市的传递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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