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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近日,青岛市组成中期督导检查组,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情况进行了检查。三年来,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特点突出,成效明显,落实到位,取得了阶段性丰硕成果。一是全民普法逐步深入,奥帆赛法治环境不断改善。组织开展了“人文奥运、法治同行”活动,广大群众的奥运法律知识得到普及,奥运知识产权和以奥运为题材的各类商品得到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逐年提高。二是“法律六进”形式多样,依法治市进程不断加快。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各行各业掀起了学法用法高潮,“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总数已达到52%,“四民主、两公开”进一步得到落实。三是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加强。42个市直部门,12个区市,17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部推行了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四是平安建设成效明显,依法治理不断规范。90%以上的社区和85%以上的村庄达到了平安建设标准,做到了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违法行为、无重大群体性事件、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行业、区域、基层通过依法治理社会秩序持续好转。五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监督激励机制不断完善。普法依法治理目标任务由虚变实,监督考核由软变硬,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工作格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全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贡献率逐年提高。一、奥运法制宣传坚持创新载体、形式多样、全民参与,为迎办奥帆赛营造了浓厚法治氛围
以“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以提高全民奥运法律素质为切入点,全面广泛开展奥运法制宣传工作,积极构筑奥帆赛法治环境。
一是深化认识,积极行动,切实增强奥运法制宣传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奥运法制宣传教育的通知精神,坚持把加强奥运法制宣传工作作为“五五”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规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市普法办联合有关部门多次下发通知,具体部署全市奥运法制宣传工作。2007年10月份,成功举办了“全国奥运法制宣传万里行”青岛站的启动仪式;召开了全市奥运法制宣传进社区现场会;组织了奥运法律知识进万家和奥运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收到答题卡31.7万份,推动奥运法制宣传不断掀起新高潮。
二是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切实增强奥运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运用广告媒体、电子网络、法制文艺和平面媒体宣传奥运法律知识,做到“三个结合”,即:奥运法制宣传与开展“法律六进”相结合,与开展“平安创建”相结合,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整体合力。
三是全民参与,突出重点,切实增强奥运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感染力。突出五个重点,即:突出重点内容,突出重点对象,突出重点区域,突出重要时点,突出重要阵地。大力开展奥运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迎奥运,学法律“八要八不要”等宣传活动。在北京奥运会申办成功和倒计时200天、100天等重要时机,举行了集中宣传和万人签名励志活动。编写《城乡公民法律知识指南》和《青岛奥帆赛法律知识手册》两本书,印刷“人文奥运,法治同行”大型张贴画、奥运法律法规宣传折页、奥运新年送福、奥运学法“八要八不要”等宣传材料300余万份免费发放全市公民。组织奥运法制宣传小分队在不同时间、场合进行宣传和演出,组织奥运法律志愿者进行培训,组织全市各类机动车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及职业道德教育,交通安全典型案例分析和考试,全市10.2万余人参加了考试,提高了机动车辆驾驶人员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职业道德意识。
二、基层普法坚持加强阵地建设、树立典型、整体推进,普法效果明显
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以进一步加强基层普法为突破口,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基层,打基础,上水平,全民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得到提高。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基层普法阵地建设。实施了法治乡村、法治社区建设“五个一”工程,即:每村(社区)建一所法制夜校,建一支法律宣传队伍,建一个法律图书角或图书室,建一条法制宣传街或法制宣传栏,为每户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全市有6350个村(社区)达到了“五个一”的要求,创建数占总数的95%。如市南区的法治公园、市北区的法治楼院、四方区的“普法大集”、李沧区的法制宣传一条街、崂山区的法治景点、城阳区的法治快递以及莱西市的普法大道等普法阵地,在基层普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开展了“八到村”活动,即:法制宣传传到村,法制资料送到村,法制讲座、以案释法讲到村,法律咨询、服务送到村,法制文艺演到村,法律培训讲到村,依法治理落到村,民主法制建设深到农村,普法依法治理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
二是进一步培植了一批基层普法典型。为了加大全市落实《规划》的力度,在不同区市培养树立了不同的典型。如树立了胶州市“法律进农村”典型,推广了“1+10”普法新模式;在市南区召开了“法律进社区”现场会,推广了奥运法制宣传进社区入户的做法;推广了即墨市“十百千万送法”活动;胶南市在电视台开办“律师说法”和“法律在您身边”栏目;平度市对普法工作实行“项目管理”,列入政府重点工作目标等等。省级以上推广、转发青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70余篇。
三是进一步创新了基层普法工作机制。
在单位普法管理上,由分级管理转向属地管理。实行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通过梳理排查,摸清底数,准确掌握应纳入属地管理单位的数量;通过主动走访,听取意见,与各单位建立协调融洽的工作关系;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有效地提高了普法工作的覆盖面。
在学校普法方式上,由分散式教育转向系统教育。全面推行“四四制”法制教育配套工作法,建立学校、社区、政法部门、家庭四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建立由法制副校长、任课老师、责任区民警、家长为主的四支师资队伍,建立国情、社区、自护、维权相互补充的四类教育基地,突出纪律、法制、道德、养成四种教育相互配合的教学模式。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和师资“四落实”,全市有1395所中小学全部配备了法制副校长。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在111.56万中小学生中开展了“小手拉大手,法律护我行——我与家长同学法”活动。采用“四个结合”提高学生法制教育效果,结合日常行为规范,“三面流动红旗”评选,校、班、团、队活动,校外活动开展法制教育,进一步深化了学校普法,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
在企业普法重点上,由全员普法转向以农民工普法为重点。在坚持“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重点普法对象的同时,突出抓好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适应农民工“常住性”特点,建立农民工法制学校;适应农民工“用工性”特点,突出用工单位法制教育;适应农民工自我“防范性”特点,强化预防教育;适应农民工“流动性”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注重解决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的问题,加强了《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教育,树立安全生产就是效益的观念。市总工会、市普法办在市北区联合召开了“法律进企业”现场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推动了企业普法深入开展。
三、机关普法坚持健全制度、领导带头、依法行政,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已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正确处理学习法律与完成本职工作的关系,促进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一是适应形势和任务的要求,普法工作制度更加完备。市普法办与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等十余个文件,从集体学法、在职自学、理论培训和调查研究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完善了法制讲座、普法考试、任前考法等制度,做到学法有计划、有考勤、有笔记,并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崂山、城阳、黄岛、胶南等区级机关坚持“每月一讲”。市建委、卫生、教育、税务局等注重利用研究行政复议、处罚、应诉案件时机“以案学法”,将作出的重大行政行为与法律条文相对照,既保证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又丰富了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
二是适应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更加自觉。坚持邀请各类法学专家举办法制讲座,市人大邀请了中国社科院法律研究所所长李林教授,作《依法治国的基本形势和“五五”普法的重要任务》讲座。《物权法》颁布后,市委政法委、市律师协会等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物权法》起草人之一王利民等专家教授,给机关干部作辅导报告。普及了《宪法》、《公务员法》、《依法行政纲要》、《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市和各区、市共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900次,听讲人员达36万人次。各级党校充分发挥师资力量雄厚的优势,在干部培训中全部增加法律知识内容。市直机关公务员近三年全部轮训一遍,系统学习了MPA知识,提高了综合素质。每年组织全市科以上干部普法考试,市五大班子主要领导亲自答卷,为推动全民学法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全市开通了普法网,区市建立了普法网页,机关健全了普法机构。城阳区利用金宏网实施了公务员学法“日学日高”计划,崂山区推出了机关人员普法学分登记措施,人均年学法达50小时以上。
三是适应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依法行政更加有力。全市各级公职人员,牢固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办事,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各级各部门在工作中大力推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评议考核制、执法违法和错案责任追究制。通过推行行政受理、审批、许可制度改革,建立行政事务集中办公大厅,简化办事程序,实行政务公开,设立效能投诉中心,方便了群众、法人办理行政事项。“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凡涉及到民生的事项,都召开听证会,体现了亲民、爱民的作风,提高了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在旧城改造、征地拆迁等涉及民生重大市政项目,司法行政部门都组织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人员,现场开展法律服务、咨询活动,把法律、政策交给群众,为党委、政府提出法律建议。市工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公用管理局等机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政务办公大厅工作机制,建立了服务标准、服务承诺以及用户评议等各类规章制度,印制了147类办事“明白卡”,全面规范服务事项的办理。四、依法治理坚持部门联动、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呈现出社会安全稳定、生产生活秩序良好的局面
全市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哪里问题严重就在那里开展依法治理,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筑牢了预防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
一是以排查、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各级在做好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的同时,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将其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渠道,建立了三级五层一中心调解网络和综治、司法、信访、调解中心“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实现了人民调解为主体的组织与多层次、多元化调解组织相补充,人民调解传统工作优势与现代网技术手段相衔接,以调解民间纠纷为主要内容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的新型大调解工作机制,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因矛盾纠纷激化引发的民转刑案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明显减少。仅2007年,全市共调处各类纠纷16586件,成功16210件,调处成功97.8
%;防止民转刑案件71起491人;制止械斗85起197人,制止和化解群体性上访189起3074人,消除了大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增加了和谐因素。
二是以实施“教育改造、帮教安置一体化工程”建设为主线,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对“两狱一所”全部服刑在教人员、全市9000余名刑释解教人员和7000余名社区监外执行罪犯,在教育改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的同时,加强了法制宣传教育,使这些特殊犯罪高危群体更好地遵纪守法,不再重新违法犯罪,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在“两狱一所”宣讲法律,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统一建立了“法制宣传教育辅导站”。针对服刑劳教人员的实际情况,建立信息、情感、技能一条龙工作体系;针对接茬中的关键问题,建立咨询、接茬、防控全方位管理机制;针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现实需要,建立思想、就业、生活多层次帮扶机制。实现了狱所教育改造工作和社会帮教安置工作的资源整合和职能对接,建立起“大墙内外资源共享,狱所社会双向互动”的工作机制,走出了一条教育改造帮教安置“一体化”的新路子。结合开展平安奥运,深入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和监外执行犯摸底排查活动,脱管失控率和重新违法犯罪率持续下降。罪犯劳教人员改好率始终在96%以上,24861人获得各类技术等级证书。全市共建立安置基地112个,接收刑满释放9535人,解除劳教1382人,帮教率达99%,安置率为98.5%。累计接收矫正对象7929人,累计解除3631人,重新违法犯罪率为2.3‰。
三是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主线,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市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平安乡镇、平安社区(村庄)、平安楼院、平安家庭”创建等活动,特别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以来,各级各部门按照创建标准,认真抓好落实,建立健全了基层民主自治机制,扩大了群众自治范围,完善了民主管理制度,使“四民主,两公开”得到全面落实,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全市有5个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有43个村被命名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有607个村被命名为“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目前,受到各级表彰的“民主法治村(社区)”3421个,占乡村(社区)总数的52%。全市90%以上的社区和85%以上的村庄达到了平安建设标准,有力地推动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五、全市普法工作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齐抓共管,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重要工作目标督办、考核,常抓不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听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汇报,市委及时批转了《青岛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五个五年规划》,召开了“四五”普法工作总结表彰和“五五”普法动员大会,适时启动了我市“五五”普法工作。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充实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保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健全、人员到位,领导有力。全市各级、各部门根据“五五”普法任务繁重的特点,完善了工作责任制,提高了普法经费保障标准,使这项工作有了可靠保障。
二是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决议》,从地方性法规层面上保障了“五五”普法规划落实。各级人大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每年组织人大代表,分别由主任、副主任带队,对区市和市直部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视察,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提出意见和建议。近三年来,市人大和区市、乡镇人大组织人大代表,先后深入农村、社区、机关等,开展视察活动近300余次,对60余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情况进行了检查,提出了520余条意见和建议。
三是机关各部门协调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力度,在实施“五五”普法中,全市开展的“法律六进”做法,在全省介绍了经验;创建的“法治乡村、法治社区、法治机关、法治学校、法治企业、法治单位”的监督、检查、考核标准体系,在全国得到推广,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
青岛市人大副主任吴淑玲对全市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以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全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突出,针对性强,为迎办奥帆赛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农村、社区普法扎实有效,学校、企业普法更加规范,机关依法行政更加有力,全市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深入开展“一学三讲”、“法律六进”活动中,创新推行的监督、检查、考核《标准》体系,在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中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法治城市”创建卓有成效,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