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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中高层管理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2008年7月9日 10:29
 

  “五五”普法开展以来,上海高度重视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注重提高中高层管理人员的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着力培养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增强带头学法用法自觉性,不断提高学法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针对性。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认真组织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掌握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强化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意识,提高依法执企的能力。在加强中高层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中主要从以下三方面作了努力。

  一是把重点置于明处。在“五五”法制教育中注重基础,突出重点,实施纲要规定,教育对象是全体员工,重点是公司中高层以上管理人员、法律事务人员以及重点岗位人员。同时明确了普法教育相应的管理分工,即:公司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公司本部副处职以上管理人员(含公司对外委派管理人员)由公司负责;公司各直属单位中层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普法教育原则上由各直属单位负责;公司和直属单位两级机关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由两级机关分管领导和机关党委(总支、支部)负责,并在公司普法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视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作为重点来抓;专业岗位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普法教育由各专业部门在公司普法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实施。

  二是把制度落到实处。为确保实施纲要落到实处,建立了9项制度来保证各项宣传教育任务的完成,其中2项是关于中高层管理人员的,首先是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强调要坚持两级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日”制度,规定在普法期间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出席率不低于90%/次。其次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考核制度,要求各单位要对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进行重点培训,采用集中与自学相集合的方法,全年学法不少于20小时,每年至少参加1期以面授为主的普法培训或法制讲座,培训普及率要求达到100%。

  三是把考核摆在关键处。根据实施纲要的要求,每年结合实际在工作要点中,明确考核要求,规定中高层以上管理人员的学法情况将作为年度单位政治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个人的培训情况要作为年度绩效考核依据。

 

 来源:东方法治  选稿:徐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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