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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桐乡市司法局认真做好“奥运”期间矛盾纠纷
2008年7月15日 11:16
一是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排查调处活动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排查调处阶段,从即日至2008年9月30日;第二阶段为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5日。三是确定排查重点: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库区移民、环境污染、安全生产、涉法涉诉、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维权信访等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为本次排查的重点。特别是近期因经济疲软而形成的拖欠职工工资和债务纠纷方面的矛盾更加突出,因天气炎热、农村供电、用水紧张等而形成的矛盾有进一步增多趋势,要作为排查调处工作的重中之重。四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求各司法所应围绕建设“平安桐乡”、构建和谐社会,充分认识做好维护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对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做出专门部署,督促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值班制度,确定带班领导,确保各镇(街道)有一支随时能赶赴现场、控制或调处矛盾纠纷的维稳队伍。五是触角灵敏,反馈及时。各司法所在做好排查调处工作的同时,要加强信息反馈,畅通传递渠道,及时向我局有关科室反应当前矛盾纠纷的动态、走势和突出问题,及时总结排查调处工作中典型案例和事迹。
来源:
浙江省桐乡市司法局
选稿:
徐芝
作者:
梅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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