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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
沪司法宣办(2008)20号
各区县宣传部、人大内司工委、司法局、法宣办,各委办局(集团公司)法宣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委宣传部、司法局关于在本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情况的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弘扬法治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五五”普法规划,全面梳理和检查本市各地区、各单位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情况,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查找问题和不足,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积极探索普法依法治理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进一步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水平,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检查内容
“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情况,包括法制宣传教育组织领导机制建设和基础建设、五类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推进以及“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情况,具体标准如下:
(一)领导机制
1.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和工作机构健全,职责明确。
2.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完善,年度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二)基础建设
1.每年对法宣干部进行集中培训,普法讲师团、法制宣传志愿者定期组织开展宣讲教育活动。
2.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开辟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在公共场所等人员密集地段设立法制宣传橱窗,并结合主题宣传内容定期更新信息。
3.法制宣传教育台帐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三)“法律六进”推进情况
1.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讲座、公务员年度学法活动组织良好。
2.积极贯彻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定期组织开展对学校领导和法制课教师的法制培训,不断拓展青少年课外活动实践基地,举办形式丰富的教育活动。
3.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定期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法制培训班。
4.社区和乡村举办法制讲座、法制文艺、法律咨询等活动,举办两委干部法制培训班。各区县以村、居民区为单位,设立一个固定宣传栏,内容每月更新一次。建立法律图书角,保证有一定数量的法律图书。
5.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适时开展宣传活动。
(四)主题宣传活动
1.坚持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宪法宣传周期间举办全区规模以上的大型活动,计划周全、内容实际、影响广泛。
2.其他重要节点结合自身特色,举办有声势、有影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检查形式
各大口党委和各区县的法制宣传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系统、本地区的中期检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内司委、市司法局、市法宣办等单位和部门将联合组成检查组,赴有关区县或部门进行抽查和调研,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台帐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地区或部门推进“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情况。与此同时,通过座谈会或研讨会的形式,认真听取社会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总结本市“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的成绩和不足,制定有关改进措施。
四、时间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8年5月15日至5月25日)。各大口党委、各区县法制宣传教育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制订中期检查计划和时间表,进行动员和部署,做好中期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阶段(2008年5月26日至6月15日)。各大口党委、各区县法制宣传教育部门组织协调本系统、本地区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自查工作。6月15日之前,完成自查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包括检查的内容、形式、效果和改进措施等,上报市法宣办。
(三)抽查、调研阶段(2008年6月16日至7月5日)。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内司委、市司法局、市法宣办等单位和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有关区县或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抽查和调研,并组织召开座谈会或研讨会,总结本市“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的成绩和不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委办局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各区县法宣办要把中期检查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各项协调、联系和指导工作。
(二)细化措施,注重实效。检查时要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通过制定可操作性强、可量化的检查考核评价标准,切实了解和掌握本系统、本地区推进“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此基础上,认真研究探索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的有效措施。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委办局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各区县法宣办(普治办)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开辟专栏,积极宣传“五五”普法以来所取得的突出成效,总结经验,树立优秀典型,并向社会广泛征询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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