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第七章 社会发展

完善人口综合调控,加强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以充分满足市民不同层次的需求为目标,全面繁荣文化事业,高质量地发展卫生、体育事业。强化民主法制与公共安全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化社区。建立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社会事业体系,实现社会发展质的飞跃。
    一、优化人口结构,扩大劳动就业
    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完善人口综合调控的机制与政策,加大创造就业岗位的力度,努力扩大劳动就业。
    继续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强化对本市人户分离人员和外来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加强人口发展研究与信息工作,建立较为完善的实有人口基础信息系统,把外来人口管理纳入网络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继续有效控制人口迁入和外来人口总量,完善人口迁移政策,加大吸引青年人才和创业投资者,鼓励本市劳动力外出就业、经商和创业。促进中心城区人口向郊区新城和中心镇转移,鼓励郊区农村人口向新城和中心镇集中。
    加大政府对老年人服务中心、敬老院、托老所等老年福利设施的投入力度,鼓励社会机构和企业投资兴建养老设施和服务机构。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建立规范的特困老人福利补贴制度,逐步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法规规章为保障的多层次养老体系。
    统筹规划就业政策,鼓励发展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努力创造就业岗位。大力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职业资格培训,完善就业服务网络,推行包括非全日制工、小时工、阶段性就业在内的多形式灵活就业,扩大多渠道、多层次就业。加强和完善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
    二、调节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
    要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根本出发点,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及其运作网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积极探索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多种分配形式,强化再分配调控。根据生产力发展水平,鼓励企业探索市场调节、集体协商的工资机制,促进城镇职工工资收入逐步提高。多方面推动郊区(县)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鼓励勤劳致富、创业致富、投资致富。要支持、鼓励企业采取技术入股、知识与管理能力折股以及获得期权、期股等方式,激励科技和管理人才持续创新,推动高科技企业产权多元化和知识资本化。适当提高政府转移支付水平,逐步扩大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发展廉租房,继续促进低收入家庭生活水平的改善。
    建立以基本社会保险为主体、补充社会保险为辅助的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继续完善基本养老和失业保险制度,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工伤和生育保险,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鼓励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补充保险。合理调整国家、单位、个人的基本保障负担,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和各项社会保险金的发放。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安全有效的基金运作方式,促进基金保值增值。
    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等社会保障事业。扩大社会福利资金来源,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建设四位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和完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城市贫困人口救济补助标准。大力发展社会救助与慈善事业,加强对捐助资金使用的监管。实施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逐步提高特殊困难家庭,特别是残疾人和残疾儿童的福利水平,重点解决好农村残疾儿童入学问题。到2005年,残疾人就业安置率、中轻度智残儿童的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继续做好退伍和离退休军人的安置工作,适当增加优抚投入,调整抚恤补助标准。
    三、继承与创新并重,繁荣社会主义文化
    按照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要求,大力发展面向新世纪的文化事业,提高全社会的文化生活质量,努力把上海建成国际性文化交流中心之一。
    继续实施精品战略,创作出更多有全国影响、体现上海水平的戏剧、影视、小说等各类优秀文艺作品。出版一批代表国家水平、具有重大文化价值、制作精良的重点图书、电子和音像出版物。继续在“五个一工程”奖等全国性评奖中取得优异成绩。加强文艺理论研究和文艺批评的建设。继续加强网络媒体建设。进一步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进理论创新。
    发展和规范文化市场,努力建成音像、书刊、演出、电影电视节目、美术品等常设的、规模较大的、有国内外影响的文化商品交易市场。大力发展文化中介机构。继续加强政府对文化市场的管理调控力度,优化报刊结构,加强对网站新闻发布的管理,加强和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
    继续办好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上海国际电影节、上海国际电视节等重大文化活动。推进群众文化建设,促进广场文化、社区文化等都市特色文化发展。加强和促进对外文化交流,推动上海的文化艺术多渠道、多方式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进一步增加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继续执行并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做到政企、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形成符合精神文明建设要求、遵循文化发展规律、发挥市场机制积极作用的文化体制。继续加快现代化多功能文化设施的建设,重视社区和农村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积极扶持文博、图书、档案事业和文物保护工作。到2005年,力争每万人拥有的公共文化设施量达到1200平方米,公共文化设施总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四、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展卫生与体育事业
    立足于提高居民身体素质,加快卫生体育事业改革,大力提高医疗保健水平,积极开展群众体育运动,发展竞技体育,把上海建成亚洲一流的医疗、体育中心城市。
    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实行医疗机构的分类管理,探索多元投资,引入竞争机制。以三级综合性医院为核心,鼓励推动医院多种形式联合重组,建设一批具有亚洲先进水平的现代化综合性医疗中心。建成儿科医疗中心、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康复医疗中心等一批高水平的特色专科机构。加强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医疗急救等机构的建设,建成和完善全市各街道、乡镇集医疗、预防、康复保健、心理咨询、健康促进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预防保健和中医工作。进一步理顺医疗执业监督执法体制。加强对药品流通领域的管理。
    建设好市级体育中心,逐步完善区(县)级体育活动中心。加速居民区体育活动场地的建设,积极倡导科学健身,大力发展全民健身运动。抓好现有体育场馆的开发、开放工作,提高各种体育设施和场所的社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营水平。提高举办大型国际赛事的能力,办好友好运动会,积极申办洲际、国际综合性运动会。围绕奥运会和全运会,重点抓好上海具有优势的竞技体育项目,力争在奥运会和全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
    五、抓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推进社区发展
    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建设,大规模建设各具特色的现代化社区,努力形成大都市的文明环境。
    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技、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建设为落脚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祖国强盛、民族团结、民主文明、人民幸福的共同理想;继承弘扬爱国奉献、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大力倡导胸怀全局、艰苦创业、敢为人先、崇尚科学的时代精神;努力形成文明守法、平等互助、公平竞争、勤奋好学的良好社会风气。
    深化开展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动,完善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帮困扶贫、助残育幼、敬老养老、便民利民、法律援助等综合服务体系和治安防范网络。到2005年,市级文明社区和市、区两级文明小区基本达到全覆盖,建成10个文明行业和2200个市级文明单位。加强国防教育,做好“双拥”工作,深入持久开展军(警)民共建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活动,积极推进“三学”活动,反对封建迷信,抵制各种歪理邪说。继续抓好“七不”活动的管理和执法,建成50个文明示范标志区域。
    六、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要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不断提高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进一步改进政府工作,加快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进程。加强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扩大市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实行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加强社区民主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提高立法的公众参与度,在实践中建立健全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听取市民意见的机制和程序。
    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与纽带作用,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和侨务政策,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进上海的现代化建设。
    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完善立法程序和立法机制,做好本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改、废”工作。推进政府工作法治化,从严治政,依法行政,规范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推行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完善各项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司法队伍政治业务素质,确保司法公正。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加大反腐败力度,从制度和法制上加强廉政建设。继续完善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体系,培养一批有影响的专家型、复合型法律工作者。规范法律服务,形成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统一开放的法律服务市场。以宪法宣传为重点,加强法制宣传,全面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着力提高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与观念。
    七、维护公共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和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防止矛盾激化,确保社会稳定。
    积极疏导,重在基层,健全区县、街道(乡镇)、居(村)委三级社会矛盾调解网络,建立社区人民调解庭,全面推行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切实提高基层组织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风气。建立健全社会治安情报信息网络,深化公安勤务运作机制的改革,进一步构筑和完善以“110”报警中心为中枢、装备精良的专业化处警力量为骨干、全天候的社会治安快速反应动态控制系统。坚持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促进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协调发展,加强基层“创安”活动。依法强化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全面建设上海“金盾工程”,充分开发各种信息资源,提高治安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综合能力。